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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小姐的书法非常好。”
段未平感兴趣地看着杨琼亲自动手将文房四宝都按照沈秋华的习惯准备好。沈秋华满意地给了杨琼一个赞赏的微笑,杨琼心里美滋滋的。
第3章
段未平关于书卷气这一主题和沈秋华简单沟通了一下,之后端起相机开始拍摄。沈秋华提笔蘸墨,在宣纸上写下一首唐诗,正是李白的《送友人》:“青山横北郭,白水绕东城。此地一为别,孤蓬万里征。浮云游子意,落日故人情。挥手自兹去,萧萧班马鸣。”落笔一气呵成,不带半分滞涩之感。且笔力苍劲,完全不似女子所写。
相机的快门声响个不停,闪光灯频闪。沈秋华写完之后提笔凝思,目光飘渺。她想起前世日日习字从不懈怠。她想起今生生活拮据时靠卖字有了转机。当初父亲每日亲自指导自己练字,终究是为自己攒下了一门吃饭的手艺。这一想,难免有些出神。然而这种出神的状态,却是段未平最想要的。那种仿佛透过眼前的空气看到另一个世界的穿越感,虚无却又真实。段未平作为一个资深专业的摄影师,没有漏掉这个可遇而不可求的画面。
沈秋华回神,意识到自己的失误,她对着镜头后的段未平露出歉意的一笑。素净的容颜,精致的五官,那饱含歉意的微笑,当真是醉了春花秋月,令人怦然心动。
杨琼觉得牙龈都酸了。哎呀,她的秋华笑得好漂亮!
这组服装因为沈秋华的出神收获了意外的效果,所以比之前预想的更早结束。沈秋华去换衣服,段未平则看着之前拍完的照片。“雷总,沈小姐这么优秀的人,怎么会没进娱乐圈呢?”他觉得现在这样发达的网络资源,以沈秋华的容貌和气质,就是走在大街上都不应该被星探放过的。
“她好像不想进娱乐圈。反正她是个挺低调的人。要不然我也不至于废了那么大劲才把人请出来。”雷月当然希望沈秋华能够成为明星,这样她的一色裁可就是赚了。既可以提升知名度,又可以和沈秋华搞好关系。
“那真是可惜了。她可真是个好苗子。”段未平随口说着。沈秋华再美,对于看惯明星的他开说,也谈不上多惊艳。反而是沈秋华对于拍摄风格的理解力让他惊讶。
这一天总共进行了六组拍摄。越到后来,段未平和沈秋华的磨合就愈发默契。拍摄比预想的结束得更快。之后雷月请大家去吃饭。杨琼看到沈秋华虽然依旧保持着很好的状态,但是避开众人目光后的她却露出了疲态。杨琼帮她推了饭局,带着她回到了酒店。
进门之后的沈秋华直接倒在了杨琼怀里。“好累。”没有了外人,她不再强撑。她知道,无论自己何时感到疲惫,身后永远有个人在守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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